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(第28批)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1-09-09 來源:區發展改革委 打印頁面 關閉頁面
各相關單位:
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《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(第28批)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》(發改辦高技〔2021〕663號)要求,為組織開展本市2021年(第28批)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認定工作
(一)請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》(2016年第34號令)要求積極申報,并對真實性做出承諾。
依據《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,以下簡稱《戰新目錄》)明確的范圍,企業主營業務應符合認定領域(原則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的主要產品和服務應屬指導目錄范圍)。在符合《戰新目錄》前提下,對同時符合《綠色產業指導目錄》(發改環資〔2019〕293號)的企業優先予以考慮。
(二)請于2021年9月22日(星期三)18點前將以下申報材料送至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(朝陽區百子灣西里303號樓1407)匯總:
1.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(參照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(試行)》中的附件1),主要包括企業的地位和作用,企業技術創新的現狀和成績,企業技術創新戰略和規劃等;
2.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附表、各項證明材料(參照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(試行)》中的附件2)及相關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等。
請將上述申報材料統一裝訂成冊,其中紙質申請材料一式七份,另附電子版光盤一份。
(三)我委將擇優向市發展改革委推薦。
二、2021年評價工作
按照國家通知要求,請轄區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(包括中央管理企業、國務院部門管理企業),做好評價材料的填報工作。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獨立參與評價。本市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單詳見附件5。
(一)核對名單中企業信息,發生更名或重組的,你單位需單獨來文說明,填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(附件6)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(二)各企業請于2021年10月8日(星期五)前通過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信息系統(www.datacidd.cn)填報評價材料電子文件。
(三)各企業最終版評價材料送至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(朝陽區百子灣西里303號樓1407),需包括以下材料:
1.《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》(參見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(試行)》中的附件3);
2.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》及其附件和證明材料(參見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(試行)》中的附件2);
3.2019年度及2020年度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免稅情況(參見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(試行)》中的附件4);
4.相關評價材料真實性承諾。
請將上述申報材料(你單位上報文件除外)統一裝訂成冊,紙質材料2份,另附電子版光盤一份。
特此通知。
聯系人:朝陽區發改委 車衛紅 聯系電話: 65090645
附件:1.《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)
2.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信部等7部委關于印發《綠色產業指導目錄》的通知(發改環資〔2019〕293號)
3.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》(試行)(發改辦高技〔2016〕937號)
4.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4號)
6.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《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(第28批)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》(發改辦高技〔2021〕663號)